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团管理,更好发挥社团在培养人
才、丰富校园文化方面的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成立并年审合格的各类社团组
织。
第三条 考核内容包括:常规要求、日常管理、社团成效三
部分。
第四条 常规要求占 10 分,内容包括社团注册登记表、指
导教师信息表、社长信息表、社员名单、教学计划、工作总结、
学生成绩单、年审表相关资料及安排的相关会议参会情况等。由
团委负责登记并赋分。资料按时、按要求报送为满分;缺一项或
未按要求报送扣 5 分,扣完为止。
第五条 日常管理占 60 分,内容包括考勤情况、组织情况、
特色亮点、存在问题四个项目,由团委每次实地检查现场打分,
学期按平均分计。1.考勤情况占 30 分,学生参与率 90%以上 30
分,70%-89%为 25 分,50%-69%为 20 分,49%以下 19 分;2.组织
情况 15 分主要指学生状态和秩序分优、良、差,对应分值为 15、
10、5;3.特色亮点 10 分,指在组织形式、教学内容等方面新颖
有创新,效果好;4.存在问题 5 分,指教师无故缺勤、活动组织
无序、学生意见大等方面。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属于描述项目,
有则加分或扣分,具体由检查人员商定。
第六条 社团成效占 30 分,内容包括:1.受到学生好评,社
团人数持续增加;2.以社团名义被选送参加学院及以上单位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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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活动或在院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比赛中获奖;3.稿件在院级及
以上媒体刊物上发表。由社团提出申请,提交相关资料。个体和
集体以获奖次数和层次排名积分,经团委审核后集体商讨赋分。
第七条 每学期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,每年 4 月按照 4+社
团总数 5%的比例进行表彰。原则上获得优秀社团称号的指导教
师为优秀指导教师,社长为优秀社长。单项成绩优异的社团依照
《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建设与实施办法》进行奖励。
第八条 社团出现散布违法违规错误观点和言论现象;出现
接受不当资金捐赠、开展商业活动或收取社员费用现象;出现安
全责任事故等现象采取一票否决。
第九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,原铜职院〔2018〕37
号中附件 5 废止,本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