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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考核办法》的通知 铜职院团〔2019〕11号

来源:    时间:2019-12-26 20:36:13    浏览:359

第一条 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团管理,更好发挥社团在培养人

才、丰富校园文化方面的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 

第二条 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成立并年审合格的各类社团组

织。 

第三条  考核内容包括:常规要求、日常管理、社团成效三

部分。 

第四条  常规要求占 10 分,内容包括社团注册登记表、指

导教师信息表、社长信息表、社员名单、教学计划、工作总结、

学生成绩单、年审表相关资料及安排的相关会议参会情况等。由

团委负责登记并赋分。资料按时、按要求报送为满分;缺一项或

未按要求报送扣 5 分,扣完为止。 

第五条  日常管理占 60 分,内容包括考勤情况、组织情况、

特色亮点、存在问题四个项目,由团委每次实地检查现场打分,

学期按平均分计。1.考勤情况占 30 分,学生参与率 90%以上 30

分,70%-89%为 25 分,50%-69%为 20 分,49%以下 19 分;2.组织

情况 15 分主要指学生状态和秩序分优、良、差,对应分值为 15、

10、5;3.特色亮点 10 分,指在组织形式、教学内容等方面新颖

有创新,效果好;4.存在问题 5 分,指教师无故缺勤、活动组织

无序、学生意见大等方面。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属于描述项目,

有则加分或扣分,具体由检查人员商定。 

第六条  社团成效占 30 分,内容包括:1.受到学生好评,社

团人数持续增加;2.以社团名义被选送参加学院及以上单位组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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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活动或在院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比赛中获奖;3.稿件在院级及

以上媒体刊物上发表。由社团提出申请,提交相关资料。个体和

集体以获奖次数和层次排名积分,经团委审核后集体商讨赋分。 

第七条  每学期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,每年 4 月按照 4+社

团总数 5%的比例进行表彰。原则上获得优秀社团称号的指导教

师为优秀指导教师,社长为优秀社长。单项成绩优异的社团依照

《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建设与实施办法》进行奖励。 

第八条  社团出现散布违法违规错误观点和言论现象;出现

接受不当资金捐赠、开展商业活动或收取社员费用现象;出现安

全责任事故等现象采取一票否决。 

第九条 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,原铜职院〔2018〕37

号中附件 5 废止,本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。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

 

11号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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